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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遇到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4-05-15 10:32   作者:于浩亮律师 点击:

按时获取足额劳动报酬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上班族工作的最大动力。近日,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工资拖欠好几个月了,我上有老下有小,每个月就指望着这点工资过日子,再不发工资真的撑不下去了!”张先生无奈向律师求助。那被拖欠工资了该怎么办?劳动者如何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法律分析

就此,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于浩亮律师给出解答。

于浩亮律师表示,劳动者辛辛苦苦上班,工资却被一拖再拖,的确会让人心烦,也会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若是遇到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首先,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或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反映问题。也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如果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若遇到拖欠工资情况,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赔偿金,也可以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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